本报讯为保证今冬明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实现统一管理、安全营运,12月12日,市交通局为从事此项运输业务的车辆开具标准“条件”,合乎标准的车辆在12月15日前到指定地点申请审核。
据介绍,2007年春节期间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车辆首次由市交通局统一管理。
从12月15日到20日,市交通局将对资质审查合格车辆的从业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12月20日至30日,申办业户将填写齐全的《审核表》及其他证件报至各区、县(市)交通运管部门审批。(杜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