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名外地来宁的男子,6年前与老婆一起在南京靠摆地摊为生。这么几年下来,我们夫妻俩做了很多小买卖。日常小商品、水果、工艺品,只要能卖的东西,我们卖过。但一直是小本经营,赚不到什么钱,平时的卖东西所赚只能维持基本开支。
这样的局面直到我来到迈皋桥地区才得到改变。那是今年春天,我在迈皋桥租了间房子,每月200块钱。因为没有其他特长,我照样干起自己老本行,做起了小买卖。我到温州进了一批小商品。在街头摆地摊。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以为假日里城管巡查的人少,所以将摊子摆得大了点。不巧的是,这时栖霞区城管执法大队机动中队的城管队员突击巡查,我被逮个正着,并把要求我们立即离开。执法中我随口说自己也不容易,只能摆地摊。这时一位姓张的队员说我们可以进入市场,规规矩矩做生意。我说自己没有本钱,也不熟悉人。对方说回去帮你问问,但你不能违章摆地摊,并要留下联系电话。说句实话,我当时也没有放在心上。收完地摊回家了。谁知两天后,栖霞区城管队员居然打来电话,说他们联系好了一家市场摊位,价格也还便宜。但每月近千元的摊位费还是让我们感到无法承受,而且每次要交三个月的摊位费。我只好实话实说,我们很想去,但我们一次拿不出那么多摊位费的钱。城管队员表示可以为我们协调,先不用交钱,等每月结束后再算,并为我们担保。于是在栖霞城管的协调下,我们被安排到农贸市场,转行做起了塑料日用品的生意,并可以在每月底缴纳摊位费。在城管的关照下,我们现在生意做得还不错。每月除了各项开支还能有1000多元的节余,虽然不多,但比起以前我们也知足了。在此,想借贵报一角,表示我对栖霞城管的感谢。谢谢他们对我这个外地人员的照顾。
忠实读者 刘大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