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针对邱兴华案二审时公诉人不同意对其进行精神鉴定一事,12月1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龙卫球、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海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通过网络发表公开信,呼吁法庭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7·16”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11月14日向陕西省高院寄了一封信,请求法院能给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12月8日二审庭审中,公诉人认为:邱兴华多次到达铁瓦店,杀人时先后顺序很清楚,杀人后将杀死的人用斧子再砍了一遍,后来多次重复自己的作案事实没有记忆模糊现象,当庭回答问题思维清晰,不存在精神问题,不应该进行精神鉴定。
12月11日,知名网友“五岳散人”在环球在线论坛发表了5位法学家的公开信,信中说:“我们关注邱兴华一案所反映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所存在的弊端。我们从媒体公开的事实获悉,有一些精神病专家认为,从邱兴华的种种表现来看,邱兴华很可能患有精神病。邱兴华的妻子提出,邱兴华家族中多人有精神病史。对于邱兴华是否有精神病,检察官、法官无判断能力,必须交由精神病专家来判断。我们深感遗憾的是,虽然已有精神病学家怀疑邱兴华患有精神病,但相关司法部门一直未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我们认为,将是否进行鉴定的决定权绝对地赋予检察官、法官,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机制。在精神病学家已经提出质疑的情况下,在邱兴华妻子已提出邱氏家族多人有精神病史的情况下,如果仍不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判决将难以服众。这不仅严重损害被告人的辩护权,也将严重损害司法之权威。”
据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