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检察院透露,从今年12月1日起,本市各级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处(科)正式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并统一启用新印章。
上海市检察院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2005年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而这次更名,也是本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加大对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据悉,成立“反渎职侵权局”更能体现职责、名称的一致性,与检察机关内设的反贪污贿赂局一致起来,更能显示检察机关两大侦查职能,与反贪污贿赂局形成“双剑合璧”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另一方面,这一名称更加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这一职能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
上海市检察院方面介绍,新成立的“反渎职侵权局”经历了法纪处(科)、渎职侵权检察处(科)、反渎职侵权局的演变。而“反渎职侵权局”将负责查办涉及42项罪名的渎职侵权类案件,主要依法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同时开展对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工作。
上海市检察院统计数据显示,虽然近年来媒体对有关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件报道日渐增多,但对于这些现象背后可能隐藏的渎职失职或者侵犯人权行为等“不入口袋的腐败”,很少有人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因此,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希望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渎职侵权犯罪,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同时检察机关对群众举报和相关部门移交反渎职侵权部门的案件线索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据了解,自2001年本市检察机关法纪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以来,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2件243人,其中玩忽职守案67件,滥用职权案66件,徇私枉法案17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14件,刑讯逼供案7件,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5件。同时还办理了故意泄密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商检徇私舞弊案等案件。
“反渎职侵权局”职能
依法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的侦查工作。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
开展对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