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愚
长期以来,在普通人的心目中,银行和国家密切相连,是老百姓存钱的“保险箱”。
不过,银监会最近的文件却明确提出了“买者自负”的原则,即:购买银行产品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而中国人民银行也提出了存款限额保险的构想,也就是说,如果银行倒闭,国家并不能将老百姓存在银行里的钱全部赔付,而只能部分赔付。 由此看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正试图让人们明白,银行是有风险的。
银行“保险箱”的角色已经成为计划经济时代的往事。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造先后转制为企业。既然是企业,银行卖的理财产品和工厂生产的冰箱或彩电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企业制造的商品。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只要投资者事先对理财产品有充分的了解,那么购买产品后就应该自担风险,不管是赚是赔都是个人的事,不应该再埋怨银行,正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遗憾的是,对于银行的这种角色变化,并不是人人都清楚。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银行工作人员推销保险、基金或信托等理财产品,老百姓往往不多加思量地掏腰包,他们的心理就是,既然是银行卖的,银行又是国家的,总不会让我赔本吧?然而,一旦理财产品赔了钱,投资者又会把一股怨气发在银行身上,觉得完全被银行“忽悠”了,但银行又坚称自己没有责任,最终导致双方发生冲突。
诚然,银行确实存在“忽悠”客户的情况,国家曾专门发文对此进行整顿。另一方面,投资者如果漠视银行产品的风险,单纯把国家信用作为心理上的依靠,那也是不靠谱儿的事。“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句股市中的套话应当放之四海而皆准。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