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狗办证何时开始?收费多少?
1595358****:我要给狗办证,什么时间开始?需要带什么证件?交多少钱?再者,我上哪给狗接种疫苗?有没有指定的地点?
解答:按照《办法》规定,饲养犬只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标志后方可饲养。 养犬人应在经批准养犬后10日内,持审批手续,携犬只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领取免疫证明,由动物防疫机构对犬只加戴统一制作的免疫标志。
现在,饲养犬只申请审批时间已经敲定,从明年1月5日正式开始。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对相关办证收费标准进行核价,近日将向社会统一公布。
《办法》出台后,各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相关安排,其中就包括已基本敲定了畜牧部门指定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的动物防疫机构以及经过批准合法经营交易场所的名单,近日相关部门将统一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敬请市民关注。
遇违规养犬如何举报?有无举报电话?
629****:今天看了《办法》,我感觉出台很及时、很有必要,不过还想提一点建议:能否公布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这样我一旦发现违规养犬行为可以举报。
解答:稍后相关部门将在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及相关措施。其中包括,市畜牧部门公布指定的犬只强制免疫机构、地点、联系电话和收费标准;工商部门指定的犬只交易场所;公安、城管、工商、畜牧、卫生等各职能部门的举报电话。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人人有责。《办法》现在已经出台了,但是新“法”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全民自觉守法,还要依靠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靠群众广泛监督与举报,以及养犬者的自觉依法文明养犬行为。
超过规定体重的比赛犬能不能养?
1378099****:我个人养了一条金毛巡回猎犬,是一条比赛用犬,超过15千克,但是它挺温顺的,请问对比赛用犬有无特殊规定?
解答:按《办法》第6条规定,“饲养犬只,只允许饲养体重不超过15千克的小型观赏犬,不准饲养其它犬只。军事、公安等单位因工作需要除外。”所以,按照《办法》个人不允许饲养超过15千克的犬只。
家里养了两只犬,我该怎么办?
603****:我家养了两只狗,新“法”规定每户只限养一只狗,我该怎么办?
解答:按《办法》规定,每户只允许饲养一只犬。需要提醒市民的是,从现在起到明年2月底,烟台市市区将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违规养犬活动。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和办证免疫阶段、集中清理整顿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
从明年1月5日正式开始对饲养犬只进行审批,受理申请时间大约1个月左右,希望市民在此之前针对《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自行对照,如果家里有两只狗,要自行处理。明年2月份集中清理整顿开始后,将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一旦发现无证犬只,要根据相关规定对犬主人进行处罚,并责令犬主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者,有关部门将视具体情况对犬只进行收容并统一处理。
犬只进入商场如何处罚?
1335535****:我看到《办法》中明确不得携犬只进入市场、商店和商场等,如果有人携犬只进入这些公共场所,该如何处罚呢?
解答:根据《办法》第2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配合畜牧部门查处,并由畜牧部门依照《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第四十条,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一)不实行笼养或者圈养的;(二)违反规定出户遛放犬只的;(三)未对犬只进行强制免疫的;(四)饲养体重超过15千克犬只、非小型观赏犬的。”
租房者可不可以养犬?
620****:我是一个租房住的人,家里现在养了一条宠物狗,不知租房者能否饲养犬只?
解答:按《办法》第5条:“居民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户居住的固定住所且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租房者如果符合上述规定,也是允许饲养犬只的。
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进步?
1332516****:我的母亲一个人住,养了一条小型宠物狗作伴,她一直担心“一刀切”,全面禁养。“养犬新规”出台,她看到允许每户养一只,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解答:《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1月23日烟台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发布的《烟台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与原办法相比有较大进步,因为1998年之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太详尽,原办法的制定只能依据当时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随着社会变迁和时间推移,原办法内容中养犬审批门槛高、管理部门单一、实施措施不明确等问题逐渐显现。此次出台《办法》明确了由政府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统一协作,推进犬只管理工作。
另外,本《办法》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了养犬人的爱好,倡导养犬人自觉遵守规定、文明养犬,同时又维护了市民的公共利益,体现公正、公平,达到构建和谐、化解矛盾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