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安全生产报】
核心提示:煤矿瓦斯爆炸,矿工六死二伤,矿主逃之夭夭,政府部门相互推诿,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至今,4名死难者的尸体仍被埋在井下,死难者家属未获分文补偿,责任人却逍遥法外,安然无事。
难道真的如死难者家属所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吗?
临武县法院以(1999)临民初字第201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原告之主张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据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这场诉讼,原指望能讨回一个公道,没想到让遇难者家属的生活雪上加霜。诉讼用去律师代理费、法院诉讼费和其他开支共3000多元
12月7日,在湖南临武县麦市乡下庄村护村煤矿,抚摸着已被密封的井口,20岁的周利兵痛苦万分。8年前的那场矿难,在他曾经稚嫩的心灵上,深深烫上了烙印。
“那场矿难,导致我家破人亡,父亲遇难,姐姐失踪,母亲改嫁,自己很小就外出打工……想起父亲在矿井苦苦挣扎却得不到救援,我心如刀绞。曾经想过用武力了结此事,但想到从此母亲将雪上加霜,才强压下这个念头。”
《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黄雄 发自湖南郴州
周利兵想着父亲樊海万尸体仍在井洞中,痛苦万分
矿难发生前,煤矿留给周圣府的604元欠条至今没有收回
死难者家属:痛苦煎熬 境遇悲惨
1998年10月30日,周利兵才12岁,读小学五年级。他说,随着时间一天天逝去,很多事情他已经忘记了,但那天发生的矿难他记得清清楚楚。
那天16时30分左右,他正在教室里学习,忽然,学校里风传起距校才1公里远的护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他一听,心里害怕起来,父亲上的正是那个班。
他飞一般往矿井跑。到达井口时,那里已聚集了许多人。除了矿工周卜瑶、周继得2人重伤后爬出矿井获救外,父亲还是遇难了,与他同时遇难的还有周国庆、周圣府、周作柳、周国标和周贤跃5人。
更让人伤心的是,事发后,经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责令矿方支付每名遇难矿工家属1.27万元,可8年过去了,遇难者家属没拿到一分钱。噩耗突然降临,原本就困难重重的家庭,经济更拮据了。周利兵和正在读初中的姐姐周丽君被迫辍学回家,帮母亲做些农活。1999年,17岁的姐姐只身前往广东打工,此后音信全无。“这一切都是因为那场矿难。我常想起父亲在时一家四口的日子,虽然贫穷,但大家和和睦睦、快快乐乐的。”说着说着,他禁不住流下眼泪。
其实,矿难改变的岂止周利兵一家?遇难矿工周贤跃之母肖水秀已70岁了,周贤跃没有兄弟姐妹。矿难发生后,肖水秀老人孤苦伶仃,加上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好心的邻居你一餐我一餐送吃的东西给她。周作柳一家七口,最大的女儿11岁,最小的8岁。矿难后,3个女儿被迫辍学,读书最多的也就小学三年级文化,最少的连自己的名字都没学会写。周国标遇难时26岁,儿子还不满3岁,他还有年迈多病的双亲。出事后,其父亲受不了打击,不久就过世了,其妻子只好把儿子交给周国标母亲照顾,自己到广东打工。儿子刚满10岁就到工地打工。今年7月,由于当地发洪水,老人惟一的土房被冲倒,如果不是好心的邻居给了她一间房子,她现在连栖身之地都没有。周圣府原有兄弟3人。哥哥天生智障,生活不能自理。弟弟周圣国在1992年因矿难丧生,妻子改嫁,留下2个女儿由周圣府抚养。加上周圣府一家人,全家共9人。8年来,几个孩子先后辍学。
周国庆去世时才28岁,留下一双儿女,大的刚会爬,小的才满月。现在,一双儿女也全靠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
12月7日,记者见到周国庆的父亲周石仔时,今年已65岁的他正在修马路。谈及事故,他老泪纵横:“儿子留下的两个小孩每年读书和生活至少要花5000元,自己年纪已大,真不敢想象今后我们夫妇一旦走了,两个小孩怎么过……”
逃逸矿主:建起别墅 投资开矿
死难者家属至今要不到一分抚恤金,而昔日护村矿的一些股东,不仅没被追究责任,相反购买了别墅、小车,过着奢侈的生活。这种鲜明的对比,让麦市村党支部书记、临武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周日仔感到义愤填膺。
周日仔告诉记者,矿难发生后,他一直协助有关部门做死难者家属工作。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他自己也感到很尴尬。他认为,由于当地农民人均只有两三分田地,下矿挣钱成为当地男人的首选。护村煤矿是一个无证且生产多年的非法煤矿,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矿主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抽风机每半小时才抽5分钟,矿主强令矿工冒险作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护村矿最终不是护好了村,而是以毁村告终。”他痛心地说,“矿难后,在送2名受伤矿工去医院时,家住临武县麦市乡松树岭村的矿主周五星等股东逃之夭夭。随后,有关部门虽采取了诸多抢险办法,但最终仅将周国标、周贤跃的尸体抬到地面。”
记者调查得知,矿难发生后的第22天,临武县安委会发出临安字(1998)11号文件《关于麦市乡护村煤矿“10·30”瓦斯事故善后处理意见》,确认“发生瓦斯爆炸,造成6人死亡,2人重伤”。第27天,麦市乡安监站根据县安委会作出的决定,作出《麦市乡安监站关于护村煤矿“10·30”瓦斯事故善后处理意见及实施办法》,拟补偿6名死者家属各1.27万元。死者家属抚恤金和抢险费由煤矿发包方、承包方根据自己所担责任,具体承担其费用;抢险费及其他费用2.4万元由周五星等5人承担;受伤2人的医疗费由承包方承担。
周日仔坦承,如此之低的补偿金是他没有见过的,仅这一点钱都分文不付更让他感到心寒。他分析:“补偿至今到不了位,主要是文件中并没有认定矿难主要责任人。1999年4月,麦市乡安监站见县、乡决定难以到位,害怕死者家属收尸闹事,于是用水泥将矿井封死。”
对此,他在参加1999年2月的临武县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了《麦市乡护村煤矿瓦斯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金尚未兑现问题》议案。1999年3月30日,临武县煤炭局发红头文件答复他,答复中第一段、第二段照抄县安委会、安监站决定,第三段反复强调说一次性补偿6名死者家属1.27万元,补偿金已落实到责任人(承包人和股东)。2名重伤者医疗费由承包人承担。由麦市乡政府和安监站负责督促落实抚恤金和医疗费到位。但到底该如何执行,答复只字未提。
周日仔说,其实,事发后,他从一些知情人那里了解到,煤矿主要责任人周五星就躲到郴州市,且许多煤矿股东完全有能力承担此次事故的赔偿费用。事发后没多久,他们中的一些人又在当地其他煤矿投资,一些矿主还在郴州等地购买了别墅。
“今后赔偿能不能到位,我真的不敢肯定,这就要看政府的态度了。”他感到有些无奈。
法院判决:证据不足 驳回请求
在县安委会、乡安监站和县煤炭局发文,却又不能执行的情况下,6名遇难者的家属一纸诉状将周圣鹏等20名矿主告至法院,要求按规定支付抚恤金。1999年5月21日,法院受理此案,不久开庭审理。但除了1名被告到庭外,其余19名被告既不作文字答辩,又未到庭应诉。
2000年1月26日,临武县法院以(1999)临民初字第201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原告之主张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据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这场诉讼,原指望能讨回一个公道,没想到让遇难者家属的生活雪上加霜。诉讼用去律师代理费、法院诉讼费和其他开支共3000多元。尤为糟糕的是,政府以法院判决了为由,不再管这事了。
“这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一名遇难者家属几次欲采取冲动举措。对于官司的败诉,当地群众议论纷纷:法院在受理此案时,为何不指导家属取得与矿里的劳动关系证据,而是草率地驳回诉讼请求?一定是被告有背景,法院受到压力。对于矿主逃逸、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种种事实,他们有理由怀疑,有关部门自始至终设了圈套让遇难者家属钻,矿里和有关部门之间有一张互相保护的关系网。
自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本来失踪了的矿主纷纷现身当地,且有恃无恐。周利兵说:“矿长周五星每年多次回乡下来,气焰十分嚣张,宣称我们告到政府也没用,奈何不了他。我们上门讨钱时,他竟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说我们对他进行敲诈。”
“我们找到县信访局,信访局要我们找煤炭局,煤炭局要我们找乡政府,乡政府又将此事推给安监站,安监站却答复我们,‘你们不是告到法院了吗?你再告,上面也不会管,上面现在的事都管不过来,还会管你们以前的事’?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该找谁了。”
临武县政府:着手调查 正在协商
一笔少之又少的赔偿金迟迟到不了位,政府部门是如何解释的呢?
12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麦市乡政府。
办公室何主任坦言,自己是2003年调到该乡工作的,对这个事情不清楚,乡长对这个事也可能不大清楚,他是去年12月才调过来的。这个补偿为什么迟迟没到位?主要是乡长换了好几个人了,现在都是年轻的。
乡人大主席邝文军同样表示,对这个事他不太清楚,只知道今年来了一名县委常委,就这事乡政府还专门开了一个会,后来怎么决定的自己并不知情。第二天,记者致电县煤炭局局长王开明,对方已经关机。记者从该局一份事故说明中,发现他们对补偿问题还是轻描淡写,一味地强调:护村煤矿是一个私人股份制煤炭企业,该矿开办时办理了煤炭开采许可证,由于基建没有完工,矿方还没有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凡是取得煤炭开采许可证的煤矿,属于单证基建矿井。
该事故说明称:护村煤矿的总股份为19.5股,由50个小股东组成,即由当地附近村民以“你几千元、他几百元”的方式集资兴建,其中很多股东曾在矿里上班。1998年10月28日,由于井下水泵电源漏电短路产生火花,造成井下瓦斯爆炸,矿长周五星等将伤员护送到嘉禾医院就医后就逃走……由于该矿股东人多分散,无人到场,我们强令其他相邻矿井无偿提供救护,就连救护人员的生活费用也由乡政府承担。在这样的情况下,抢救时间达16天之久,后终因井下涌水量大,巷道无法维修,终止抢救。在善后处理方面,工作人员也做了大量工作。由于该矿自投资后没有产生效益,当地股东确实比较困难,所以对此次事故的善后处理,是按当时当地矿难抚恤金的一般标准进行补偿的。
对于这样的说明,遇难者家属并不认可。一名家属气愤地说:“首先要更正的是,发生矿难的日期是1998年10月30日,而不是10月28日。连事发时间都搞不清楚,县煤炭局对此事的重视程度可见怎样。”
“护村煤矿1995年开办,到1998年发生重大事故倒闭,共历时3年。此矿无煤炭生产许可证,是非法煤矿,一个非法煤矿竟能办3年,这说明了什么?护村煤矿股东共20人,而不是文书上所说的50多人。”
“事发后两个月,有关部门才发出事故处理建议书,而且没有人去执行。文书中提到,事故的善后处理是按当地矿难抚恤金的一般标准进行补偿的,可据我们所知,就在护村煤矿发生事故前一个多月,即1998年9月15日,麦市乡天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矿工周红革死亡,随后该矿补偿给周红革的妻子周六英3.97万元。同样是本乡煤矿瓦斯爆炸,时间相隔就一个多月,为何赔偿差别如此之大?更何况根本没落实到位。”
令人多少有些欣慰的是,记者就此事采访临武县分管安全生产的县委邬常委时,他告诉记者,关于护村矿矿难的事,县委、县政府正在想办法,政府准备先垫付这笔补偿金,然后再去追究逃逸矿主的责任。之所以至今没有处理好,一个重要原因是遇难者家属现在提高了赔偿金,要求对每位死者赔偿20万元。为此,他们多次与家属协商,但一直未果。
邬常委说,现在他们已经成立工作组,正在调查逃逸股东的情况。他坦言,每人1.27万元的赔偿金确实少了些,但也只能在原来补偿的基础上加一些利息,“如果要20万元,我也没有办法,就是我跳楼也还不清。对于如果真像有人反映的那样,一些矿主仍在开矿,并购买了别墅等,只要调查清楚,将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冻结其财产”。
记者手记:
采访这样的矿难,好累!这绝不只是身体上的疲惫,更是心灵上的疲惫与伤痛。采访中的三天三夜,记者无法入眠。
12月7日,记者驱车1600余公里赶到临武时,天空正下着毛毛细雨。靠近护村煤矿的十几公里山路弯弯曲曲,陡峭难行,越野车数次熄火。山路两旁低矮的土屋、衣着破旧的村民,告诉记者这里的经济状况。
记者的到来,无疑又要揭开矿难家属血淋淋的伤疤。那痛彻山谷的嚎哭、哽咽流泪的控诉,那失去儿子的白发苍苍的老人、失去丈夫的中年寡妇、失去父亲的懵懂少年,与不远处被水泥封死的埋葬着遇难者尸体的“坟墓”,构成了一道凄凉无比的风景线,让记者不敢相信,更不愿相信这种真实。
离开时,遇难者家属送了一程又一程,直至记者不得不上车离去。
回到家里,打开电脑,敲出第一句话“煤矿瓦斯爆炸,矿工六死二伤,矿主逃之夭夭”时,记者忍不住眼睛湿润。一个人命关天的矿难,处理了漫漫8年仍没结果。百姓遭此苦痛,矿长竟逃之夭夭,公理何在?
就在即将成稿时,记者接到遇难者家属周贤武的邮件:“你我非亲非故,你却能为我们的事不辞劳苦四处奔波,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近日,乡领导找我们开了会,问我们有什么要求,估计这个事上面开始管了……”
但愿此事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