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厚街桥头某玻璃钢厂,两人均被砍伤,警方称事件仍在调查中
为1200元工资,在东莞市厚街镇桥头第三工业区肖××玻璃钢厂内打工的小田(应当事人要求文内人物均用化名)于12月5日晚上11点时在工厂内与老板肖某发生冲突,小田称肖老板用菜刀先砍自己,而肖老板则称是小田用菜刀先砍自己,两人都被砍伤。 由于事件双方当事人说法不一,现场缺乏第一目击证人,昨日上午,当地警方将双方带往东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检验点,检查伤情,警方称事件仍需调查。
[现场]
老板工人均挨数刀
昨日上午,记者在东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检验点见到了小田和肖老板,小田左手小拇指和无名指紧紧地包在绷带内,只露出指尖,记者要求其活动一下手指,其小拇指不能动,无名指能轻微动弹;而肖老板额头上仍粘着纱布,伤口为竖立的刀伤,缝了4针,肖老板表示,其臀部还有一处刀伤。
小田向记者出示了他在医院的病历,上面记载,12月5日砍伤右大腿及左手手指节,钝器击伤头部,伴头痛头晕半小时。小田表示:“我于8月20日通过熟人介绍,进入肖老板所开的工厂工作,没有底薪,算计件工资,10月20日向老板提出辞职,肖老板答应一个月后放我走,11月20日肖老板说要过两天他收到钱了就给我工资,一直拖到12月3日,我叫来介绍我进厂的朋友调解,老板让我结算工资,没想到计算工资下来,扣掉1200多元莫明其妙的钱,两个月一共发给我1170元,拿到钱后,我就向劳动部门反映,希望拿回其他应得的钱,12月5日晚上老板要我去拿钱,结果就把我砍伤了。”
“扣钱是有正当理由的,如果他(小田)不服气,可以不签字不领钱。”肖老板表示,并向记者出示了有小田签字的工资条,上面记载搞废两个模具罚款400元;无事到治安队捣乱罚款300元;押金500元。“扣了钱,他(小田)就想来捣乱,12月5日晚上还来砍我。”
[工人]
工厂未登记申请仲裁无门
“工厂里面全部是肖老板的亲戚,我怎么敢去砍他呢?”小田表示,他是贵州人,肖老板是江西人,“肖老板只对自己家的人好,其他人他想怎么扣就怎么扣。”小田向记者出示了他9月份的工资条,上面扣除伙食费共计发放450.5元,加上10月、11月的工资,小田3个多月只领到1620.5元工钱,却在临走时被扣除了1200元,“我一定要讨个公道。”
“当时我身无分文,只得领点钱再去找劳动部门申诉,无奈之下只能签字领钱出来,再想办法。”小田表示,去劳动部门投诉后才知道,自己打工的工厂是个“黑厂”,小田向记者出示了两份材料,一个是东莞市工商局的查询结果,在厚街桥头第三工业区没有“肖××玻璃钢厂”,由于没有这个工厂,劳动部门不受理他的劳动仲裁申请。
“我只是一个小作坊,没有登记,专门给家具厂做外包饰品,有单就做,没单就休息。”肖老板也承认自己的厂是一个无牌工厂,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工厂,该厂位于桥头第三工业区一片混乱的居民区内,一个铁皮棚子就是厂房,只有10多个工人在劳作,工厂内充斥着刺鼻的化学药水味。
[警方]
缺乏目击者暂无法定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案发第一现场:在一个简易厕所外的一条臭水沟,里面还有一只黑色皮鞋。“这皮鞋是小田的,当时我们就在这里搏斗。”肖老板表示。“12月5日晚上11点左右,我从外面回来,到水沟边的厕所刚小便完想回去睡觉,他(小田)从门外走进来,一句话都不说就拿着菜刀朝我头上砍,我要是反应慢点就会被砍死的,额头上这个刀伤就是在这里砍我的时候留下来的。”小田则表示:“当天晚上11点多,我在工厂外面等到老板回来,就问他钱什么时候重新结算。刚说了两句话他就发怒地骂我,随后拿着把菜刀朝我头上劈过来,我下意识地就用左手护住头,一阵剧痛后,刀砍到我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当时刀卡在我的手里面,我就马上抢他的刀,抢到刀后我往外面跑。跑到外面时有群众把我绊倒了,随后我就被一群人打晕了,醒来后就看见警察。”
记者多方询问发现,由于当时案发时间为晚上11时,没有第一现场的目击证人,这为警方侦破带来了难度。警方表示,由于当事双方说法不一,产生严重分歧,对于该案件尚且无法定论,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记者 罗禹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