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甘肃省物价局获悉,为了准确掌握各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水平,为政府科学制定医疗收费政策和标准提供依据,促使医院加强管理,降低医疗成本,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决定在全省开展医疗成本调查审核工作,并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调定价格前的成本监审和定期调查审核制度。
医疗成本调查审核的主要内容是:上报2003年、2004年和2005年3年被监审医院的基本情况、收入、支出等。调查的内容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包括医院床位数、就诊人数及其结构,职工人数及其结构,固定资产总额及其结构等;医院收入情况,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及其结构、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及其结构、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救护车等;医院支出情况,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及其结构、福利费、社会保障、卫生材料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财务费、药品费及其结构,按人员比例分摊的管理费等。
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机构对所报资料进行初审后,还将安排专人到被监审医院实地进行监审,出具医院运行总成本审核结论书,此结论书供价格主管部门今后调整医院收费政策时参考。具体医疗项目的成本,将按国家规定的成本审核技术标准另行监审,监审结论将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成本依据。(来源:甘肃日报;记者:牛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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