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宣布从今天(2006-12-13)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特权车”和“人情车”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专项活动,将在50天内逐步取缔“特权车”和“人情车”。
据了解,近一时期,一些地方擅自扩大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造成大量“特权车”、“人情车”,使国家通行费收入大量流失,损害了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影响十分恶劣。
交通部重申,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五类车辆是,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按照交通部要求,各地交通部门及收费管理单位将对违规发放的“免费卡”、“减缴卡”、“公务卡”等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全面清理,集中收缴。从明年2月起,除上述五类车辆外,其他车辆行驶收费公路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对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记者郎峰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