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江西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刘家村76岁的黄水英,从农村信用合作社领到当月8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逢人便夸政府为困难群众做了一件大好事。这是江西通过城乡低保一元化、大病救助制度化、敬老工程规范化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缩影。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03年以来,江西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入手,推进城乡低保一元化。在对城市居民实行分类施保的同时,2006年又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近105万人。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已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2万多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8亿多元。
江西力推敬老工程规范化工程。近3年来,全省共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15亿多元,新建和改建项目1197个,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集中供养率由2003年的25%提高到近80%。
江西还在社会救助工作中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通过整合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的救助资源,使44.5万人获得教育救助;30多万人享受医疗救助卡和大病医疗救助;12万余人得到就业扶助。全省各地还广泛开展慈善捐助和社会互助活动,为困难群众募集资金1亿多元。
(喻尊平 崔立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