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自邱兴华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国内几位医学、法学的教授为邱兴华精神病作司法鉴定而奔走呼吁,无锡精神病中心主任刘锡伟教授以《返祖兽性化症状群》学术论文作为他的呼吁观点并心急如焚,国内舆论一片哗然,至于要不要司法鉴定和陕西高院的二审结果,成为全国各方的焦点。 12日晚,我与无锡刘教授电话讨论近半小时,对他作为自身学术上的精神追求,对精神病的进一步论证,从而推动司法进步的态度很是赞赏。学者对邱案发起精神鉴定的呼吁,体现社会进步了,人类更加文明了,司法进步了,更人性化了。
然而,如果经过几位学者的推波逐澜证明邱兴华是精神病患者,那么根据国家的法律,邱就要无罪或减轻处罚了,那么,由此产生的多刃剑简单有几点问题如何解决?
1.首先,邱兴华无罪释放或减轻处罚了,回家可以享天伦之乐了?
2.根据国家的法规邱会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治疗了,是一年、二年、更长时间还是终身?治疗费由谁承担?
3.邱兴华杀人前后的精神思维状态近乎常人,此等罕见的精神病患者,由何等级的医院来治疗?
4.经治疗后出院了,邱就是合法公民了,即便是造册登记监控,谁能保证他不再犯病杀人,“肇祸”社会?还没有一条法律能对他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或羁押。
5.受害人及家属的赔偿由谁承担?“刘教授建议受害者每人赔2万元,由纳税人出”,纵观目前的法律还没有条文规定和赔偿数额,死者和伤者如何界定呢?邱本身就穷困潦倒,根本没有能力赔偿,由国家、当地政府还是纳税人?
6.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国家能对全体公民作精神病的前期司法鉴定和预警机制以及明显家族遗传史的精神病患者的监控。如有的话,患者“肇祸”危及社会和公民,国家和政府并没有承担起不作为的责任。
7.精神病人杀人后或有动机杀人时就有恃无恐,反正我是精神病杀人不要紧,杀人后还得给我好吃好住更要安慰?正常人生活在莫名的恐惧之中,说不定何时不小心被精神病人杀了白死活该?张家港读者孙明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