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游玩猝死 家属索赔被驳
实习记者苗淼 一老大爷去公园游玩,在公园里突然摔倒后当场死亡,引发了一场人身损害纠纷。昨天,从昆明市盘龙区法院获悉,由于没有证据证明死者的死亡与公园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驳回了死者家属25万余元的索赔请求。
去年3月23日,50多岁的倪某与丈夫钱某购买了昆明市公园年卡,今年3月9日上午,倪某与钱某、同事王某一起到金殿公园游玩。11点30分,途经园明古道时,钱某仰面摔倒在地,王某当即拨打120,并向公园急救站急救,几分钟后,公园急救医生到场,但到达前钱某已死亡。
3月11日,倪某和儿子在没有做尸检的情况下将钱某火化。27日,死者的妻儿与金殿公园因善后事宜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法院查明,金殿公园在明古道旁设置了“当心滑跌”的警示标志。
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倪某认为:“公园路面年久失修,凸凹不平,且公园未履行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并提出包括5万元精神抚慰金在内的25万余元经济索赔。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今年3月9日钱某在金殿公园游玩摔倒并死亡的事实客观存在,但倪某所提交的证据不能充分证实该公园对事发路面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且不能举证证明死者死亡的真实原因,缺乏证据证实死者的死亡与金殿公园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公园提醒:不舒服应及时反映
记者了解到,圆通公园和金殿公园是老年人去得最多的游乐所,均设有义务室。金殿公园一位工作人员说:“从周一到周五,来金殿公园游玩的大多数是持年卡的老年人,很多老年人都患有高血压等疾病,金殿公园设置了医务室,对这些突发病状的老人实施及时的救治,来玩的老年人中,在游玩过程中突发病状的情况很少见,老人在公园游玩时一旦感觉到不舒服,要立即与医务室联系,医务室除了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救治伤者外,还可以第一时间与大医院取得联系,尽最快速度抢救伤者。”
(都市时报供稿)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