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汉文字学家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和”字左“禾”右“口”,解释为“相应也”,引申为互相唱和的意思。《论语·学而》云:“礼之用,和为贵。”《礼记·中庸》:“和者,天下之达道也。”
“谐”字在《说文解字》中原作“鬾”,从龠皆声,指音乐和谐,引申为和合、调和之义。 《尚书·虞书》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指各种乐器、音符、音调间的配合与统一,造成和谐的氛围。《左传·襄公十一年》:“如乐之和,无所不谐。”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指一种“配合得适当而匀称”的关系,包括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和世界的和谐。《论语》曾言,为政之道,在于“近者悦,远者来。”《周礼》中说,“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左传》说,“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
“和谐”思想也为世界认同。《联合国宪章》提出,为“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要“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这里的“宽容”、“和睦相处”,都是“和谐”理念在国际事务中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