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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名工人代表昨日在北京市一中院拿到了1100万元工资。工人们在5年前便参加了位于金融街的金宸国际公寓工程项目,本应于2004年9月前付清工程款的金宸公司屡次找借口拖延工程款。直到今年11月30日,法院将金宸公司老总朱某拘留,该公司才将拖欠的工程款送到法院(本报12月1日曾报道)。
据法官介绍,工人们所在的建筑公司2001年10月与金宸公司签订合同,承建金宸国际公寓项目,工程于2003年4月竣工。按照合同约定,金宸公司应于2004年9月前付清全部工程款,但该公司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建筑公司拖延竣工时间、工程款计算不准确等种种借口拖延,有900余万元工程款就此被拖欠。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的工资。
在此情况下,建筑公司一方面高息借贷,发放了工人的一部分工资,一方面和金宸公司打起官司。2005年7月,一中院一审判决金宸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1100余万元。金宸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院,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11月30日上午,一中院执行庭法官兵分三路对金宸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该公司仍旧不配合执行,甚至上演了老总躲进厕所、出纳消失、银行款项暗中划走等几幕“闹剧”,最后,法院对该公司老总朱某予以司法拘留。第二天,金宸公司就将拖欠了一年多的1100余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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