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 国土办主任乱批地强拆35栋别墅 国家损失百万(图)
本报讯(记者李钢通讯员穗检宣、萝检宣)35栋造价在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别墅竟然都是非法建筑物!为拆除这些非法建筑物,国家又花费了124万多元的强拆费!因为自己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了无宅基地使用资格的35人取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处的35块土地使用权,给国家带来了重大损失,原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国土办的主任王任兴被萝岗区检察院(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下同)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并最终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不负责任
将地批给无宅基地使用资格的人
据萝岗区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王任兴负责岭头公司国土办工作,在审核宅基地使用申请期间,由于王任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没有使用宅基地资格的颜某某等35人,分别获得了萝字第0007985号等35份《农村(圩镇)宅基地使用证》,非法取得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处的35块土地使用权,并建造35栋别墅。
2003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撤销上述35份宅基地使用证,责令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由于颜某某等人拒不执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于2004年3月19日强制拆除上述非法建筑物,由此产生强拆费124.1373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为钱造假
果园厂将地卖给非本单位职工
据反渎职侵权部门的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规定,只有岭头公司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而该案中那些购买土地的人均非岭头公司职工。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岭头公司下辖的果园厂却假冒职工需用宅基地的名义,将荒地卖给非本单位职工,收取1至3万元不等的费用,并向岭头公司国土办报批。
于是,广州市区有一些人就向果园厂方面买地,准备自建别墅,而他们所看中的地方位于山清水秀的某水库边上。在1996年至1997年之间,共有35人通过这一方式占有了水库边上的土地。而在这一过程之中,原本应负有把关责任的国土办主任王任兴却未尽责,导致了这些人顺利拿到土地使用证。
而据有关部门的文件材料显示:1995年1月成立的岭头公司国土办,其主要职责中就有承办内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划拨和选址界定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农场土地使用情况,对违法占用农场土地的依法进行处罚等内容。
调查处罚
拆除非法豪华别墅时显人性化
据称,颜某某等35人都在自己的别墅工程上投入了很大的心思,投入也颇大。最便宜的别墅造价都在七八十万元左右,高者则达到了数百万元之巨。直至2003年,仍然有部分别墅没有完工,处于建造之中。
到了2002年~2003年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现这些别墅存在问题并展开调查,最终确定别墅的所有者是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并依此发出违章建筑物通知书。2003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土法》作出行政处罚,撤销35份宅基地使用证,并要求35人自行拆除。但是这35人不愿意拆除别墅,采取各种手段来回避或抗拒。因此,有关部门决定进行强制拆除。
2004年3月19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对这35栋别墅进行了强制拆除,但是在拆除之前,也充分显示了人性化,将屋内的家具等物品都事先清理出来,妥善保存,还对物品进行了公证。
罪上加罪
贪污又受贿认罪态度还不好
针对王任兴玩忽职守的问题,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对他展开调查,发现其还存在着贪污、受贿问题。萝岗区检察院在2004年6月对他提起公诉。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任兴文化素质不高,认罪态度不好,甚至在法庭上态度恶劣。
检察官点评
按照有关规定,本案被告人王任兴所在的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国土管理办公室既是农场的职能部门,又是所在区国土、房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履行镇级国土所的土地管理职能,被告人担任该国土管理办公室主任,是属于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亦即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在负责审核宅基地使用申请期间,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有关规定,给没有使用宅基地资格的人发放了《农村(圩镇)宅基地使用证》,导致数十栋别墅违规建成后又被政府强制拆除,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收受贿赂,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了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受贿罪。
法院认为
王任兴在明知申请人是违法用地的情况下,仍然批准35户有关占用公司的国有土地的申请,不正确履行职责,是一种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其行为造成了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构成玩忽职守罪。加上其还有贪污、受贿犯罪行为,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你们不具备宅基地使用资格,我当初没有认真审查就批准了,现在检察院来查我,我自己都搞不定啦!
王主任,政府要拆除我们自建的别墅,你快想想办法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