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本市正着力推动注重知识产权数量向知识产权商用化转变,交易量逐年递增,专利交易从2001年合同成交额1.44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8.2亿元。今年前三季度,本市专利合同成交额已经达到28.49亿元,版权贸易引进和输出总量居全国首位;而“十五”期间版权贸易登记合同达到38533件,占全国登记总量的一半以上。
从知识产权成果数量来看,北京专利申请数量保持年平均20%左右的增幅。截至2005年底,专利申请累计达到169042件,其中发明专利累计申请达到60348件,居全国首位;共有注册商标12万余件,驰名商标51件,北京市著名商标250件。“十五”期间版权登记161184件,累计版权贸易共36788种,贸易逆差由2003年的1∶27缩小到2005年的1∶7,版权登记和版权贸易的规模和数量连续多年都以绝对的优势位居全国首位;植物新品种申请105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7件。
为了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本市加强了专利申请资助力度。自2000年设立专利申请资助金以来,本市累计用于资助专利申请的费用为4370万元,并开展了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目前已有700家企业开展了专利试点工作,试点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平均提高80%,本市确定了10家企业作为首批示范企业,动员百家专利代理机构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千家企业对接,促进企业获得更多知识产权。据了解,为彰显企业作为知识产权拥有的主体地位,到2010年全市试点企业达到3000家,示范企业达到300家。本市还将立足一两个重点行业,推动形成一批以专利、商标、技术标准为支撑的企业品牌,培养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优势企业。
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这些原本“壁垒分明”、分属国民经济不同行业的业态,如今又有了统一的代名词——文化创意产业。昨天,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及测算结果。按照新的划分标准,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去年实现增加值700.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十分之一。
“文化产业主要反映文化和经济的融合,文化创意产业则进一步关注科技发展对文化、经济活动的深刻影响,强调文化、技术和经济的深度融合。”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这里所说的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
本市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82个行业小类和6个行业中类纳入文化创意产业范围,涵盖了设计研究、生产制造和传播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行业。本市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9个大类,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及其他辅助服务。测算结果表明,2005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700.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0.2%,同比增长14.1%,高于GDP增速。
文化创意产业这个名词提出的时间不长,但却“一鸣惊人”。去年,全市出版图书10万余种,约占全国的49%;报纸255种,约占全国的13%;期刊占全国的30%;出品电影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广播、电视中心数字化率分别达到92%和80%。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设计服务四大主体行业拥有的资产和实现的增加值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比重分别达到68.9%和76.1%,不仅是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柱,在全国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