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人:杨先生
报料时间:前晚9:00
报料内容:夫子庙文德桥“傣妹”火锅店的保安不给小商小贩上厕所,一个55岁、摆地摊的大妈悄悄去上厕所,被保安发现后撒腿就跑,结果被栏杆的碎玻璃划伤。
记者核实:
接到报料时,记者恰巧在附近,赶到“傣妹”火锅店时,摆摊的刘大妈还在,手指已经流血。刘大妈气愤地说:“傣妹太霸道,见我们不是消费者,就不让上厕所了,连麦当劳都从来不拒绝我们,我在火锅店楼下卖东西,实在内急,就悄悄来上厕所,被保安发现后,我慌了,就抓着扶梯往下跑,没想到扶梯旁边有一块碎玻璃,一下子把我的手指划伤。”
据“傣妹”保安介绍,夫子庙摆地摊的小贩很多,火锅店楼下就有很多,这些人都是天天跑到火锅店来上厕所,给消费者带来不便,也给他们的工作带来麻烦,所以就尽量不让他们来。
刘大妈向火锅店提出索赔医药费,但遭到拒绝,只好拨打110报警。夫子庙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认为火锅店没有将扶梯边的碎玻璃处理好,造成了安全隐患,理应赔偿,最终在警方的调解下,火锅店赔偿给刘大妈50元钱。
在夫子庙文德桥附近摆地摊的众小贩向记者投诉,无论是不是消费者,“傣妹”火锅店都应该开放厕所。“文德桥一带都是服装店、小商铺,除了傣妹火锅店就没有厕所了,保安不让我们小贩进去,现在我们每天都要憋着,或者跑到比较远的肯德基去。”一名许姓小贩称。
记者从南京市市容局获悉,早在2003年,南京市政府就已出台规定,要求全市所有临街商店、宾馆、饭店、市场等公共场所内的厕所有义务对外开放,并自行承担厕所的清洁和日常的维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