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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供本报专电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百日婴儿当街被抢”一案被证实为假案。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案情:女事主袁某怀疑儿子为自己与情夫所生,便将儿子交给情夫抚养。为掩人耳目,袁某谎称小孩被抢并报假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情夫孙某被处以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袁某由于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满一周岁,因此被罚款500元,不执行拘留。
12月8日12时许,一名叫袁某的女子向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报案,称她的儿子光天化日之下被抢了。警方在经过大量的侦查后发现,袁某所报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
经查,袁某与40岁的龙岗男子孙某关系密切。孙某有一姐姐家住福田区宏浩花园。专案组在宏浩花园的小区监控录像中发现,12月8日中午,孙某及其姐姐抱着一婴儿出现在电梯中。经过反复甄别,专案组确认该婴儿即为袁某报称被抢的婴儿。
据袁某交代,袁某和孙某曾于1993年开始恋爱,后来二人分手各自结婚。袁某婚后生下一子,由于与丈夫感情不和分居。其后袁某找到孙某并同居,对其丈夫谎称暂居姐姐家。
今年8月,袁某产下第二个儿子,其丈夫完全被蒙在鼓里。9月,袁某回到丈夫身边。当婴儿约2个月大时,袁某发觉其长相与其夫相去甚远,且越来越与孙某相似。因害怕丈夫有所察觉,袁某决定将婴儿送交孙某抚养并征得了孙的同意。由于害怕丈夫质问,袁某向丈夫谎称小孩被抢并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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