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买房未达到90平方米 落户落空
昨日,重庆来蓉的郑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今年5月她为了在成都入户,到新都“雅丽苑”购买了一套89.6平方米的住宅。当时售楼小姐告诉她,在新都入户没有问题。 可郑女士昨日来到新都公安分局户籍管理中心准备办户口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住房面积不够,差了0.4平方米,未达到90平方米的标准,不能落户。这一消息令她又气又急。
为入户而买房 梦一场
郑女士告诉记者,她一家三口从重庆来成都已有3年多了,眼看着女儿入学的年龄就快到了,郑女士和丈夫决定全家在成都落户。郑女士听说只要在成都买套90平方米的住房就能入户,于是今年5月就在新都南二环附近购买了某楼盘一套89.6平方米的房子。
据郑女士说,当时她曾告诉售楼小姐,买房就是为了在成都落个户,将来孩子读书方便;也问及售楼小姐推荐的这款89.6平方米的小户型是否符合入户标准。那位售楼小姐很肯定地告诉郑女士,绝对没有问题。昨日上午,郑女士来到户籍管理中心办理入户手续时,却被告知面积不达标,不能入户。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该楼盘的售楼处工作人员。由于当初卖房给郑女士的售楼小姐已经离职,售楼处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答复了记者。他说,日前刚出台了一个有关“买房入户”的新规定,郑女士那套89.6平方米的小户型已不符合入户条件了,这和开发商没有关系。他同时说,郑女士现在要想入户还必须连续交纳3年的社保。果真如此吗?
入户成都 两个办法
郑女士要入户成都,该怎么办呢?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10月20日实施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意见》中,对于外地人到我市入户有明确规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该《意见》还规定:“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而“合法固定住所”的意思是:在成都已购买了住房或租住公房3年以上。
遗憾的是,郑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她到成都来了近4年,但一直没有购买社保,暂住证也是最近才办理的。也就是说,郑女士目前不符合在成都入户的条件。(见习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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