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民警7年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亿
公安部指出目前我国经济犯罪呈四大特点
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各级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0余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万多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亿元。 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经侦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截至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市、地级市和80%以上的县级公安机关都已成立专门的经侦机构,全国经侦队伍已经从1999年的2.5万人发展到目前的3.7万人。目前,全国共已有22个省级经侦总队设立了专门的情报机构,情报运行机制逐步完善。
公安部长助理郑少东在会上分析了我国目前的经济犯罪活动四大特点:一是经济犯罪案件频发,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全国经济犯罪立案数每年大致为6万起至8万起左右,在整个刑事案件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不大,但增长幅度却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同时,还有因警力不足、工作水平能力所限、案件移送渠道不畅等因素,有相当多的经济犯罪案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进入侦查程序,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隐患。
二是经济犯罪形态不断发展变化,手法更加隐蔽狡猾,多种犯罪相互交织,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此外,行政违法和经济犯罪交织,国内犯罪和跨国犯罪交织、经济犯罪与腐败犯罪交织,经济犯罪助长腐败犯罪,腐败犯罪保护、促成经济犯罪,使得经济犯罪的表现形态更加复杂。
三是涉众型犯罪突出已成为当前经济犯罪的一个突出动向。郑少东介绍说,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造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骗取群众资金,动辄涉及成千、上万甚至十几万的受害群体,直接产生不和谐因素,影响社会稳定。
四是经济犯罪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随着世界贸易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犯罪不仅危害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秩序,而且危害国际经济秩序,比如侵犯知识产权、洗钱犯罪等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倪晓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