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池用地被发包
孙强是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乡胜利村的农户,他承包鱼池以养鱼为生,并名扬乡里。
二十年前,经当时的生产队同意,孙强承包了村里的一处烂泥塘,经过多年努力,终于把这里改造成400多亩的标准化养鱼池。
2006年1月,孙强与村里签订了养鱼池的承包合同,承包金额为每年1.2万元;孙强给村委会留出100亩鱼池使用,约定鱼池“作为甲方(胜利村委会)使用,如果甲方不用,还由乙方(孙强)经营和使用”。
今年春天,在孙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四分之一面积的鱼池里被人栽种了水稻秧苗。孙强这时才知道:2005年春,胜利村村委会与外村村民张春山签订了100亩、承包期为10年的合同,承包地块就在孙老汉承包的养鱼池用地内。“钓令”装了一书包
老孙家里有一个旧书包,里面装满了“白条子”。记者随手抽出其中一张:“孙场长:今有几个朋友到你处钓鱼,请安排!斤数记上。”署名是村委会主任。孙老汉介绍,按照他与村领导之间的约定,持这样“钓令”的人必须好好安排。老孙的养鱼池成了村领导结交朋友、安排上级领导的好去处。行使这种“钓令”的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治保主任等。
老孙说,这些年来,每年1.2万元的承包费大多被钓鱼费顶了,集体和村民都没有得着。除此之外,孙强手里还有一部分“白条子”没有兑现。
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乡黄乡长对记者说,孙强的100亩鱼池被村里重复发包是错误的。当初村里与孙强签订鱼池承包合同时未开村民代表大会,也是错误的。目前乡里对孙强承包的鱼池面积和承包合同已调查清楚,必要的时候可以收回重新竞标。(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