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2月13日专电(记者古文洪)郑州市近日出台新规,对炒卖经济适用房房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确定以各种手法骗购的经济适用房将被收回。
郑州市房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房销售秩序的通知》规定,今后经济适用房销售一律实行实名制,严禁更名、转让他人。 开发公司、中介机构炒卖房号的,第一次发现在全市通报批评,第二次停业整顿至少一个月,并记入信誉档案,作为定级、资质考核的依据;情节严重的,今后不再给开发企业下达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计划,直至取消现有计划指标,中介机构直接取消备案证书。个人炒卖房号从中牟利的,要被记录在案,今后不准购买经济适用房,所售房源的开发公司也要被追究责任,每套房罚款1万元。
此外,个人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购得经济适用房,被发现后将立即撤销有关手续、证件,房管局收回住房或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责令其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追究责任。
从去年11月起,郑州市要求经济适用房统一由政府掌握房源,通过摇号方式公开销售。针对目前一些开发商借口房子已经销售,私自留下部分房源的情况,郑州市房管局规定:从今年12月20日起,郑州市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只要还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没有在市房管局备案,一律视为没有售出,房源将由政府统一通过摇号方式销售;个别企业在去年底以后未经批准自主销售的经济适用房,都要收回进行公开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