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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对报假案行为十分后悔。《深圳商报》供图
近日在深圳闹得沸沸扬扬的“百日婴儿当街被抢”一案被证实为假案。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公布案情:女事主袁某怀疑儿子为自己与情夫所生,便将儿子交给情夫抚养。为掩人耳目,袁某谎称小孩被抢并报假案。目前,情夫孙某被处以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袁某由于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满一周岁,因此被罚款500元,不执行拘留。
女子报案怀中婴儿被抢
12月8日12时许,袁某惊慌失措地向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报案:“我的儿子被抢了!”袁某说,上午9时50分许,她抱着3个月大的儿子从桂苑小区家中外出散步。11时许,当她抱着小孩行至一红绿灯路口时,一辆黑色轿车在其身边停下,一名穿黑色夹克的男子下车从她手中将小孩抢走,之后快速上车逃跑。袁某急忙乘坐出租车追赶,由于近视,没有看清作案车辆的车牌,袁某一直追到香蜜湖路段,嫌疑车辆已不知去向。
警方调查发现疑点重重
婴儿当街被抢走,在深圳还是第一宗,性质十分恶劣,影响极坏。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始调查。民警对袁某进行了详细询问;调取案发时段白石洲汇雅苑小区、桂苑小区及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并调查走访汇雅苑小区附近的保安、清洁工及群众;还对事主丈夫及其关系人进行调查,并查找事主自称追赶劫匪时乘坐过的出租车。
警方在经过大量的侦查后发现,袁某所报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首先,事主对案件情节的叙述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其次,通过对案发时段几个小区及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进行甄别,并未发现线索;小区保安、清洁工及周边群众均反映事发当时未见过被抢婴儿的情况。此外,警方也未找到袁某自称追赶劫匪时乘坐的出租车。
原是事主送予情夫抚养
专案组对案件真实性产生了怀疑,随即调整侦查方向,将侦查重点放在调查袁某本人及其关系人上。经查,袁某与40岁的龙岗男子孙某关系密切。孙某有一姐姐家住福田区宏浩花园。
12月12日上午,专案组在宏浩花园的小区监控录像中发现,12月8日中午11时21分,孙某及其姐姐抱着一婴儿出现在电梯中。经反复甄别,专案组确认该婴儿即为袁某报称被抢的婴儿。当日下午14时许,在龙岗区坪地龙东村孙某母亲家中将报称被抢的男婴寻获。
同时,袁某和孙某也被专案组带回调查。袁某一开始拒不交代,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她最终如实交代。
将孩子交给情夫谎称孩子被抢
据袁某交代,袁某和孙某其曾于1993年恋爱,二人分手后各自结婚。孙某婚后一直没有小孩,于1995年领养一女孩。袁某婚后产下一子,但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于2004年9月分居。分居后的袁某瞒着丈夫带着儿子找到孙某,并与其在龙岗区坪山镇姘居,对丈夫则谎称暂居其姐姐家。
今年8月,袁某又产下次子,当婴儿2个月大时,袁某发觉其长相与丈夫相去甚远,且越来越与孙某相似。因害怕丈夫有所察觉,袁某决定将婴儿送交孙某抚养并征得了孙的同意。
12月8日上午9时30分,袁某抱着儿子离家,买了一些婴儿用品后,于10时30分从汇雅苑小区正门进入,又从北门离开。孙某开着私家车在北门等候,接上母子二人后,开车到其姐姐家宏浩花园,之后袁某独自回家,婴儿则在孙某姐姐家寄养3天后,被转移到孙某母亲家中。因害怕丈夫质问,袁某便谎称小孩被抢并向沙河派出所报案。
目前,孙某被处以10日治安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袁某由于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满一周岁,被罚款500元,不执行拘留。
对于婴儿究竟是袁某和谁所生,警方表示,即使是袁某在DNA报告没有出来前也无法肯定。目前,男婴健康状况良好,在DNA鉴定没有出来前,将交由袁某和丈夫共同抚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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