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2月1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夫妇涉及“国务机要费”贪污案明天开庭,今天“立法院”民进党团提出释“宪”声请,认为陈水扁不得放弃“刑事豁免权”,并且包括暂时性处分,停止“国务机要费”的审理。
据报道,民进党团宣称,依“宪法”第五十二条条文精神,“总统豁免权”应包括“实体上之永久豁免”与“程序上之暂时豁免”。前者指“总统”在任期内的行为永远不受“司法”程序诉追,卸任后亦然,即永久免责。
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说,他知道在野党对释“宪”案的抨击,也知道党内有些同志有不同意见,但他坚持这是为了制度、为了长治久安、为了大是大非。
至于有部分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未联署释“宪”案,柯建铭说,这不是经党团会议讨论后的决定,尊重每个党团成员的看法,但党团提出释“宪”案时,联署人数绝对会超过84名“立委”。
至于声请书中的“永久豁免”遭到平面媒体的抨击,“立委”吴秉叡说:这是媒体断章取义,其实声请书写得很清楚,永久豁免的范围是“总统”职务之内业务,贪污罪并非永久豁免。因此以“国务机要费”而言,“总统”卸任后“司法”仍然可以调查,如果判定不是业务范围,可以进入“司法”程序。
而对于要求停止“国务机要费”审理的“暂时处分”部分,柯建铭声称,这是为了避免法院变成政治角力场、保护“司法”,与替阿扁解套没有关系。至于“大法官”同不同意是另一回事。至于党团提案的适格性问题,柯建铭说一切由“大法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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