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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张斌生是涉外经济律师的排头兵,在涉外经济法律领域不知道打过多少漂亮的战役。 图:1984年11月厦门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资料图片)
名片
张斌生,71岁,现任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集美大学兼职教授,厦门市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1980年在厦门市第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工作。1984年任厦门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厦门市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被评为第一届全国十佳律师、省优秀专家、市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荣誉。
寻访
说起要寻找特区第一位打涉外官司的律师,我们找了厦门市律师协会、厦门大学以及法院的诸位权威专家,他们异口同声地表示,“找张斌生!”
讲述
1980年,在律师制度恢复后,厦门市成立了第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厦门市法律顾问处,当时仅有4名律师,张斌生就是其中一位。后来,他又作为惟一一位厦门律师,进京参加司法部组织的涉外律师培训班。而后为适应厦门经济特区建设需要,1984年年底厦门市成立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即后来的英合律师事务所),张斌生担任主任,专门从事外向型经济的法律服务。
前后17年的时间,他在律师岗位上办过不少出色的案子,他先后担任了三四十家外向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他以厚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外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起草、修改合同、文件,在这些繁杂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人们问起谁是业内最有名的律师时,内行的人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张斌生!”
当经济特区以不可想像的速度飞跃发展时,作为涉外经济律师的“排头兵”,张老的视野更加开阔,思考日益深邃。当年省、市政府文件规定:凡引进投资总额2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都先要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出具意见。他办公桌上的资料一叠叠增加,他出具了一份份中肯而有分量的《法律意见书》;先后在报刊上发表了《中外合资企业的若干法律实务》、《涉外经济合同的立法与实践》等文章。特区创建伊始,厦门市政府就聘请他参与起草经济特区首批六个管理法规。
作为涉外经济律师的排头兵, 张斌生在涉外经济法律领域这块天地里,不知道打过多少漂亮的战役!
1989年,一个重要的投资项目需筹措贷款,可在当时的形势下,几乎所有的外国银行都不愿意贷款给中国。然而,以新加坡为首的外国银行组成了贷款银团,但是要求项目所在地的律师按照传统的英文范本出具法律意见书。张斌生接受委托后,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审阅了长达100多页的全英文范本后,大胆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贷款银团大惑不解:“这种意见书从来都是我们说什么,你们就照签。”借款单位也担心,好不容易争取的贷款,不要太过于“苛求”了。外方银行通过长途电话,请张律师针对修改意见作出逐条说明。最终,外国银行觉得合情合理便全盘接受。事后,外国银行一位经理高度评价说:“在分析比较三份贷款法律意见书文本之后,我们认为张律师的写法最符合实际情况,既保障了中国的利益又为我们负起责任。”
上个世纪80年代,张斌生当选市人大代表,这在当时,作为一名职业律师,只有他一人。张老回忆说:“回过头来想一想,当时厦门的领导、百姓能够选举一名律师担任人大代表,足以证明了厦门领导和老百姓已经意识到法制环境的重要性。”
尽管张老很有名望,可他认为名望不是靠打官司来的,毕竟打官司是亡羊补牢的事情。当我们对张老所取得的各种荣誉表示敬意时,张老不以为然。正如他所说:“作为一名律师,他的责任,除了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外,更重要的,是要为国家的法律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法制环境的改善发挥作用。”这是他从事几十年法律工作所得出的一个深刻体会。本报记者郭桂花实习生 刘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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