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润忠
目前,全国范围的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很多地方已告一段落,上海市的选举也已于日前结束。从程序民主的角度来看,这次换届选举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民主选举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参与和竞争。 参与,顾名思义,是指广大选民以投票等方式参与到选举中去。参与的前提是享有选举权。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说,我国公民享有普选权。在本届选举过程中,广大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很高。以本市为例,12月12日,多达1000多万选民参加了投票。选民积极、广泛的参与,既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又体现了人大选举的普遍性。
民主选举中的竞争,是指候选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很多地方扩大了差额选举的比例,为代表候选人之间的竞争提供了空间。差额选举,使选民真正享有了决策权,即候选人当中谁上谁下由选民说了算。在这样的选举制度下,候选人当选以后不得不对选民负责,因为如果他们不能替选民说话、为选民办实事,在下一轮选举中他们就可能被淘汰出局。另一方面,由于手中的选票真的可以发挥作用,选民就会更加珍惜自己的投票权,就会积极监督本选区选出的代表,时时关注他们的一言一行,以便将来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投票权。
虽然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还应该看到,选举制度安排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在选举的竞争性方面。竞争性不足的弱点有很多种表现,例如,从正式候选人的产生到投票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太短,选民没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候选人;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途径有限,选民很难做到充分了解候选人;候选人还不能积极主动地组织竞选团队争取选民的支持,等等。克服这些不足,提高选举的竞争性,是完善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必要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