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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12月1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在全国实施。《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代理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等法律服务均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官员的解释是,《办法》旨在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主要解决律师业收费偏高问题,让穷人也请得起律师。一位律师正在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记者徐莹波 通讯员孙盛峰/摄
法律工作者正在为市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记者徐莹波 通讯员孙盛峰/摄
我市律师平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2005年全国律师业经营收入约人民币150亿,律师约为13万余人,平均创收不过10万多一点,除去各项成本律师实际收入平均不过6至7万,这还包括各项社会保障与福利在内。
而根据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的情况,截止目前,我市律师总人数为371人。2005年,全市律师事务所经营总收入为1217.19万元;2006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差不多,为602万元。也就是说,平均每名律师的年经营收入为3.28万元,律师的实际平均年收入与这个平均年经营收入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估计在3万元以下。这个数字与每人年均创收50万元的北京律师行业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即便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市的律师平均收入也相对较低。
我市律师收入参差不齐,高低差距较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我市律师行业收入水平参差不齐,也存在优秀律师与普通律师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律师中高收入与低收入两极分化较大,如一些资深、名气较大的律师由于经验丰富,打官司、处理法律事物都很专业,很多单位和个人都想聘请,因此收入比较高。而少数刚通过司法考试成为律师不久的,则由于缺乏名气,聘请的人少,收入较低,有个别甚至可能连饭都吃不饱。但从普遍来看,律师的收入与一般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差不多。当然,我市律师的收入也不像大城市那样两极分化到离谱,一般年收入在30万元左右就算是比较出色的,少数还有更高的。大城市的律师“贫富”最大的差距达到3000倍,但我市远远没有这么离谱。而记者在对我市部分律师的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时,也发现的确是上述情况。
王先生进入律师行业已经有六年时间了,他对劳动、税务和保险等法律事务较为擅长,代理这类官司赢多输少;此外,王先生还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等方面的业务。据王先生介绍,他的年收入约在十万元左右,他认为自己的收入在我市律师行业中属于中等水平。律师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并不占用任何公共资源,律师的一切开支和成本都包括在律师费中,而律师行业竞争又非常激烈,要求律师必须不断自我充电、自我保护,因此律师即便表面上看来是高收入,实际上开销也比较大。因此,大部分律师的生活水平在全市市民中处于中等水平。
律师小陈从去年7月份正式成为律师,到现在仅有一年多时间。小陈表示,自己在目前的平均月收入约为一千多元,多的时候有几千元,少的时候只有几百元,在律师行业中算是较低水平。
记者曾试图采访我市个别一流律师以了解其收入情况,遭到了拒绝。据一些业内人士透露,少数特别优秀的律师年收入应该有七八十万元,个别律师年收入可能上百万元。另据了解,一些高校的教师也有兼任律师的,尤其是法学教师兼任的律师受到较普遍的欢迎,不过这些教师兼职律师的收入差距也较大:有些教师把兼职律师当作“玩票”或是提高专业水平的练习,并不刻意追求收入的多少,因此兼职律师时的收入并不高;也有些教师则把兼职律师当作“事业”来开展,有些年收入相当高。
部分律师对《办法》反响平淡
《办法》正式实施后,在国内一些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引起律师行业的强烈反响,部分律师甚至认为,“以后可能没饭吃了。”还有人认为《办法》是“劫富济贫”,一方面限制了部分律师过高的收入,另一方面,使部分处于过低收入水平的律师的生活能得到保障。那么,我市的律师们对待《办法》的态度如何呢?
律师王先生认为,《办法》虽然规定了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都实行政府指导价,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律师的自由协商收费,但自己原来也是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从来没有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的情况。因为如果收费太高,当事人根本接受不了。
而律师小陈则表示,虽然自己与当事人一般也是按政府指导价协商收费,但考虑到自己还是刚刚出道,时间不长,名气不大,一般是按照指导价中的较低标准收费。即便政府没有规定指导价,作为新人,也不可能收取过高费用。
其他一些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有上述观点。
《办法》的实行可规范律师收费
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蒋仁贵认为,《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律师收费,给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百姓一个价格指引,有更平等的询价机会。不过,《办法》对我市律师行业影响不会很大,因为总体来看,我市律师收费水平仍然在国家标准内“就低不就高”,少数资深律师的收费较高,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对整个律师行业影响不大。
蒋仁贵表示,虽然《办法》规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实行政府指导价,但也规定了律师可以协商收费,即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限制了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当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律师并不多。
据介绍,我市律师数量目前处于比较合适的状态——既不紧缺也不饱和,存在竞争但又不算太激烈。而许多市民认为律师行业属于高收费的服务,即便遇上法律事务,也没有委托律师的意识。整体来看,我市律师行业仍处在一个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而《办法》的实行则可以促进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使更多的老百姓在处理法律事务时能委托专业人士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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