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齐二药”事件
2006年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经初步调查,齐二药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据广东省卫生厅对外公布的消息,截止5月22日,齐二药公司生产的假药亮菌甲素,已经造成9人死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齐二药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同时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就地查封、扣押。这一案件有关人员涉嫌触犯刑律,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齐二药公司假药事件曝光后,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一、要查封流入各地的假药,并公诸于众,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二、由监察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工作组会同黑龙江省政府对这起事件进行彻底调查,追究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三、药品市场秩序混乱,必须下决心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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