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彭燕燕记者卿永锋)昨日,民办学校学习贯彻《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座谈会在本报举行。
本次座谈会由市教育局、长沙晚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同升湖国际实验学校、长沙市小新星英语学校、诺贝尔摇篮幼儿园、长沙舞蹈学校、中山财经专修学院、竞男女子专修学院、长沙市楚才补习学校等九所民办学校的董事长和校长参加。
《办法》明文规定:接受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助学贷款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权利。同升湖国际实验学校校长孙培文说:“希望借这股东风,为民办教育争取更多的权益。”楚才补习学校校长曹宪智认为,《办法》明文规定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说明民办教育的地位有了很大提高。
省人大常委、省政府督学、长沙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张伟玦表示,明年3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将提升湖南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