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4日讯 记者从山东工商学院获悉,该校近日出台《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对全校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学术行为加以规范。该规范明确提出,对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者均按“一票否决”处理,两年之内不得晋升职称、提薪、评优。
山东工商学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校教研人员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行为已成为一个热点,一些高校出现了科研人员因剽窃、抄袭或占用他人科研成果而被开除和降职的事情。为了保障该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近日出台了《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
规范要求,科研工作者要坚守学术诚信,不得投机取巧、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占有他人的论文、著作、科研报告、专利等科研成果;不得随意拔高自己成果的研究水平和学术档次;不得在未作贡献的科研成果中署名或在科研成果的署名位次上高于自己的实际贡献;不得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不得利用学术论著、科研成果对他人进行学术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