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市场报】
市委办主任帮人揽工程
作者:丁杰 聂勇 瑞平 雷强
市场报讯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从而收受“答谢”款达9.2万元的原明光市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李鲁光涉嫌受贿一案13日上午在滁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指控,1999年下半年以来,明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俊玉承建了明光市政府招待所综合楼和多功能餐厅装潢工程以及明光市政府宿舍楼工程和装修工程,为感谢李鲁光在工程承建中的帮助,孙先后多次到李鲁光家送给李人民币共计60000元;孙于2001年为李住房进行装潢,并为李支付装潢款16000元;2002年至2005年,明光市第一中学校长孙某为了感谢李鲁光在职务提拔给予关照,先后7次送给李鲁光人民币共计16000元。
(责任编辑:梅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