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们建议,制定《园区经济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对园区经济实行动态管理,从基础设施配套能力、经营成本、人力资源及供给、技术创新、环境等方面进行考评,改变过去用单一的以引资数量为考核目标的做法。进一步优化园区经济发展环境,加强诚信建设,及时全面兑现政府的承诺;对省政府明文规定要减少的审批事项和环节,要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对现行的审批事项和环节继续进行清理;严格园区收费管理,对土地报批费用,除国家收取的外,建议将省市收取的部分返还给园区;严格限制对园区的各种所谓的“检查”;加强园区的法治建设;此外,各类园区都要继续重视硬环境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比较差的园区,要限期解决硬环境中的“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