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实习生钟晓静)近日,西安市未央区相关部门联合对辖区内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已清理并恢复土地1425.5亩,建议党纪政纪处分1人,申请法院执行163宗,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3宗。 12月14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对立案侦查的两宗案件的两名嫌疑人进行了依法刑事拘留。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在对13宗土地违法案件展开侦查的过程中查明,未央区小苏村村委会主任张兴汉于2004年10月1日非法占用小苏村村东基本农田倾倒建筑渣土,2004年11月1日注册西安市鑫生源建筑渣土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05年3月24日以“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名,与三桥街道办事处小苏村村委会签订80.9亩《土地租赁合同》作为建筑渣土回收利用项目用地,而实际已占用基本农田102.31亩,堆放建筑渣土,并以混凝土硬化部分地面,其施工现仍在持续中,致使102.31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2月14日下午,该局依法对张兴汉予以刑事拘留。
另外查明,未央区草滩街道办事处景家堡村王俊民2003年至2005年任该村第一村民小组长期间,未经批准,置街道办事处、未央土地监察所的多次制止于不顾,以部分村民集资的方式吸纳资金140多万元,擅自将该村村民小组位于草滩东风路以北的集体土地(耕地)11.38亩修建为地面全部为混凝土的集贸市场,致该村土地遭到严重破坏,无法复耕(现该市场已收归景家堡村委会)。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该局于12月14日对王俊民依法刑事拘留,鉴于其目前腿部受伤行动不便,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