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全国首例拿到土地的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温州破冰后,立即引起全国高度关注。前日,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明确表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存在“违规操作”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要求。
“我们研究了相关文件和法律,认为‘个人集资建房’在标准上有明确要求,”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说,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操作上已脱离“个人集资建房”有关标准框架,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且违反了有关房地产开发要求,是一种变相的商品房买卖。“另外,在事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温州个人集资建房组织就委托开发商拿地,存在欺诈嫌疑。”胡立同说。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