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莎莎)若连续两次被发现有收赃违法行为的将被处以劳动教养的处罚。昨天,北京警方在向媒体通报本市规模最大的一次“反销赃”行动阶段性战果时表示,对于销赃、收赃者警方将“用足法律”,依法高限处理。 据了解,自11月10日全市开展“打击控制侵财销赃犯罪”专项行动一个月来,共收缴贵重金属8000余公斤及数千辆被盗自行车、大量被盗手机等物品,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00余名,端掉违法犯罪窝点70余个。通过此次行动,警方力求达到和市民关系最为密切的侵财类案件破案率提高,发案率下降。
此次专项行动中,警方已对6类易被盗抢物品(二手手机、二手电脑、二手机动车、旧自行车、电缆、贵重金属)和4类特种行业(旧货业、典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二手机动车交易行业)逐一建立台账,并锁定90多个废旧物收购大院。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马曦初表示,对于销赃、收赃者警方将“用足法律”,按法律高限处理:若发现有证据证明长期职业从事销赃活动,或因销赃被抓后仍屡教不改,将面临从重处罚。同时,警方正在联合工商、商务等部门建立“收赃者黑名单”,凡是累计收赃被查处两次以上者,个人将面临劳教的处罚,单位则将可能被取消经营资格。
专项行动将严格实施督导检查,切实做到“三个不能”。即:不能形成半公开的赃物交易市场,不能形成集中的赃物窝藏场所,不能形成在同一地区、同一地点两次被查处现象,坚决杜绝失察、失管、失控问题。
如发现以上问题,属地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和责任区民警将被倒查,追究失察、失管责任。RJ173
春节期间发还近万辆被盗自行车
据了解,目前警方抓获的盗窃自行车和销赃嫌疑人不少,缴获的自行车和嫌疑人交代的盗窃数量也不少,但能找到事主的却不多。很多事主觉得丢了自行车是小事,或是认为很难找回来,就不去报案,给今后的发还认领增加了难度,也给司法机关定案制造了麻烦。警方表示,春节前后,将集中发放近期查获的近万辆被盗自行车。车主需有报案记录,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最好带上买车时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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