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再高额的赔偿也不能没有协商
山西蒲县“12·4”事故赔偿方案11日出台,蒲县将拿出120万元用于对死亡的6名小学生进行赔偿。但昨日记者采访后了解到,受害学生家长对此方案普遍表示无法接受。
也许我们都习惯了每次事故发生后,总是以高额赔偿作为处理的终结;也许我们都狭隘地认为,人死不能复生,从物质上获得一些补偿多少可以安慰家属的心情,所以,直到有人坚决地对“20万”这个不算少的数目说“不”的时候,我们才突然发现:原来所谓的事故处理竟然是如此的草率和冷漠!
“这个方案事先没有跟我们商量过,完全是县政府的决定,我们无法接受,我们已派了代表跟政府协商。”家长们的话一语道出问题所在:如此重大的事故,赔偿方案为何没有与受害者家属协商?难道有人会幼稚地以为,钱真的万能,尤其是在20万这个诱人的数字面前,受害者家属理所当然地就该千恩万谢心满意足?难道县政府是超乎众生的上帝,根本不需要与凡夫俗子平等对话,就可以决定一切?
可是别忘了,那是六条无辜逝去的幼小生命,“多少钱也买不回孩子的性命”。更别忘了,之所以称为赔偿,是因为事故赔偿是对受害者的一种补偿,也是对责任方的一种惩罚,而不是慈善家对穷人的施舍。尊重生命,请从“协商”开始!
来源:南方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