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15日讯(记者 林媛 通讯员任建平孔磊)我市计划从2006年到2008年,对农民工和有转移就业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施3年10万人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的人员,力求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80%以上。
农民工技能培训的人员范围为两类:一类是已被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录用的本地及外地的农民工,另一类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转移意向的本地及外地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根据不同工种的具体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具体为初级工每人400元以内,中级工每人600元以内,高级工每人800元以内。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费,实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与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捆绑使用的办法,市级培训人员的补贴,由市财政解决,县市区培训人员补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责任编辑:亦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