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在黔施工单位开“空头支票” 拖欠民工150余万工资
金黔在线讯
一家陕西在黔施工单位因长期拖欠民工工资,多次被投诉。昨日,这家施工单位被劳动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改正决定书,并处以2万元罚款,责令其7日内到省劳动监察总队缴纳50万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昨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贵阳市绕城高速公路12个合同段、13家施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施工单位。
当天上午,在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第五合同段,数名农民工向省劳动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反映,这家施工单位总开“空头支票”,民工们几个月没领到一分钱的工资。据了解,该合同段开工以来,该公司已拖欠300多名工人4个月的工资,共计150余万元。今年8月起,小河区劳动局陆续接到该合同段工人的投诉。10月下旬,小河劳动监察大队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该公司拒不执行。据民工们反映,他们已数次找公司反映,公司也几次开具支票给他们,但每次还没到银行,到手的支票已被通知为废票,根本兑不了现。现在工程已停工多时,公司负责人也见不到踪影。
昨日,在该合同段办公室,因找不到负责人,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拨通该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对方却没接听。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请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作见证,向该公司开具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改正决定书,对该公司实行2万元的罚款,并责令该公司7日内到省劳动监察总队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50万元。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