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民进党“立院”党团14日对“总统刑事豁免权”争议声请“释宪”。绿营主张在陈水扁任内,吴淑珍不得被追诉审判引发关注。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声请书中有一项相当引人瞩目的主张:“基于共同正犯一体性之法理,对‘总统’所涉内乱或外患罪外刑事案件之共同正犯,应一并暂时不得追诉、审判,给予‘程序上之暂时豁免’,俟‘总统’卸任后再予起诉。 ”
若落实到引发“释宪”动作的“国务机要费”案,民进党团声请书再度扩大“刑事豁免权”,形同认为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和“国务机要费”案的其它相关涉案人也享有“刑事豁免权”,在陈水扁任内不应受追诉审判。
民进党团认为,“总统”所享有的“程序上暂时豁免”、“不受刑事上之诉究”的权力,应包括从侦查、起诉到审判阶段。现任“总统”在侦查与审判阶段皆不能被传唤作证,若基于“国家安全”或“外交机密”,现任“总统”不负有证据提出义务。他们也指出,传唤“总统”作证,将涉及侵犯“总统刑事豁免权”之问题。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