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日前在北京、河北、福建、厦门首次亮相。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是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务院对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督察今年土地供应情况和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据介绍,日前,按照统一部署,正在组建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督察人员,分几路前往北京市、河北省、福建省、厦门市开展土地督察活动。
甘藏春在前往北京市进行调研和督察时谈到,此次到北京市督察的主要任务是督察省(市)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具体措施,督察今年土地供应情况和违法用地处理情况,同时听取地方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甘藏春明确表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主要是对存在的问题向地方政府提出整改意见,但不会取代、干预地方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职权。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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