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原陈水扁副幕僚长陈哲男13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哲男2002年以帮助商人梁柏薰“摆平”官司为由,向梁柏薰诈取新台币600万元。 法庭在判决理由中,以“罄竹难书”形容陈哲男舞文弄法、颠倒是非,企图影响侦审的违法乱纪行为,使司法形象蒙羞,因此重判陈哲男12年徒刑,刑期比检方提出的8年还多4年。
据了解,除此案外,陈哲男还卷入至少4起弊案,包括在高雄捷运丑闻中被控涉嫌接受劳工中介贿赂案件等。
同时审判的陈哲男涉嫌内线交易案,法庭却认为证据不足而一审判决无罪。
据《厦门日报》报道“国务机要费”案15日就要开庭了,扁妻吴淑珍以被告身份出庭。为了保护其安全,台当局出动2000多人,规模之大创下纪录。
据悉,台北地院14日应“国安单位”的特别要求,紧急装设3部遥控摄影机供其使用。第一号监视器装在法院大门顶端,负责经过人数最多的红色热区。第二号监视器装设地点更高,最重要的是为了辅助第一号监视器,掌控人行道部分的绿色热区。至于第三号监视器,则选在对面大楼墙上,专门对付车辆必经的蓝色热区。更特别的是,3只监视器同步连线到法院的控制中心,通过摇杆还可以操控镜头的伸缩以及角度。
代号1215专案昨日也正式启动,所有制高点都已经有特勤人员进驻,“国安局长”薛石民更是会在开庭当天,全程在“国防部”坐镇指挥。
至于人力的部署,除了150名的特勤人员,军方也调动“宪兵”营,一共550人,如果再加上警方动员的1500人,所动员的军警和特勤人员高达2000多人。
民进党欲让扁享永久豁免权
本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立院”党团14日前往台“司法院”,提出台湾“宪法”第52条“刑事豁免权”“释宪案”,并同时申请“暂时性处分”,即暂停“国务机要费”案司法审判。民进党还主张,“总统”任内与卸任后应永久免责,也就是主张陈水扁“应该享有永久的豁免权”。
获知民进党“立院”党团到司法院提“释宪”申请,国民党团痛批这是封建帝制思想“永不犯错,所以永不认错”。
国民党“立委”吴志扬表示,陈水扁向人民报告时强调,只要吴淑珍一审判决有罪就下台,现在却利用各种资源阻挠司法进行,若真为清白,司法如何还原真相,呼吁陈水扁不要阻碍司法调查,尽速让真相大白。
《厦门日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