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6:24东北新闻网首批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受益人确定后,哈尔滨市“变补砖头为补人头”的住房补贴新规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目前,已获得资格的受益人开始陆续购房,昨天,第一笔42万元现金补贴被已购房的道外区14户居民欢欢喜喜地领回家。
据市房产住宅局住宅处人士介绍,为增强哈尔滨市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能力,让广大市民能更公平地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政策,今年初,哈尔滨市将补贴政策调整为“先审定资格,再通过摇号确定补贴对象,进行资金补贴”的操作模式。9月28日,市房产部门在综合审定的具有补贴资格的数万户城市居民中,摇号确定了732户首批可每户领取3万元补贴资金的居民。其中,道里区和南岗区各占200户,道外区197户,香坊区100户,松北区20户,平房区15户。
根据相关规定,中号人只有在购房后才能凭证领到现金补贴。随着中号居民陆续购房,现金补贴也开始发放。昨天,道外区有14户中号居民申领了每户3万元的补贴资金,下周该区还将陆续发放;南岗区目前已收到23户居民的补贴申请,正在审验相关证照,预计半个月内即可发放;其余各区也在审验证照。
道外区建设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已领取补贴资金的居民购买的基本都是二手房,房价没有超过15万元,户型使用面积多在30—40平方米左右,补贴资金有效缓解了这些居民的购房资金压力。市房产住宅局相关人士提醒广大中号居民,中号后享有的补贴资格只在1年内有效,即他们必须在2007年9月28日之前凭身份证、补贴证、申请表和房产证领取,房屋交易只有在2006年9月28日后发生的才视为有效。房产证上会被注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字样。时间有限,中号居民要抓紧时间备好“四证”,早日领取补贴。(东北网-哈尔滨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