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管理条例”今天表决
新条例增加了对“出租车避开高峰时期交接班”等问题的规定
早报讯 《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将于今天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表决。
在昨天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新条例增加了对“出租车要按乘客要求开空调”、“避开高峰时期交接班”等热点问题的规定。
昨天的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截至今年11月底,市政府系统共收到代表建议706件,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39件,占33.8%。如人大代表建议设立的“中国海拔零点纪念站”目前已竣工,并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411件,占58.2%。(宋振涛)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