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2月15日电(记者侯大伟)为加强和改进农村工作,加快新农村建设,成都市将在市级机关部门中至少选派50名干部驻村任职,任职时间原则上为2年,并配套实行不称职驻村干部召回制度。
据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成玉介绍,驻村干部主要从区(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干部中选派,以后备干部或业务骨干为主。 在第一批现行试点工作中,将至少在市级部门选派50名干部、各区(市)县选派20名干部,驻省、市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重点镇所属村任职,以加强智力支农工作,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为保障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组织部门为驻村干部的选派制定了严格的选派条件和程序,要求选派干部既要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还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选派程序上,也确定了驻村干部的选派实行双向选择,根据选派干部和派驻村的实际,在征求选派干部、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为了鼓励机关干部积极参与驻村干部选派工作,成都市开出了优厚条件:驻村干部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级不变;一次性发给安置费1000元,每月给予500元驻村补贴;每人每年还将获得5000元工作经费。此外,在职务晋升、调资、职称评定、先进评选上优先,在解决个人和家庭困难问题中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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