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张勇)原陈水扁副幕僚长陈哲男13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哲男2002年以帮助商人梁柏薰“摆平”官司为由,向梁柏薰诈取新台币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