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颁布十年,前段时间我们已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批准,决定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在这个修改过程中,我们将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发展形势,把应当充实进去的内容都充实进去。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李本公,今天下午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
李本公指出,据统计,方方面面出台的和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有200多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刚出台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其中。基本构建了一个涉及到老年维权、老年服务、老年医疗保险以及老年文化体育生活各方面的法规体系的框架。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有一些已有的法律条文已经不太适应发展的形势。有一些条文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有一些条文还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对于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一些问题,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个别问题上出现了法律的“真空地带”。在这种情况下,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显得尤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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