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的一种,由于承担着救死扶伤的特别任务,可与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一样享有一定的优先通行权。于是,就有个别单位的个别人,打起救护车的主意。近日,阜阳交警一大队就查获了一辆“非法行医”的“带病”救护车。
12月13日17时左右,阜阳交警直属一大队值班室接群众举报,称一辆车牌号为“皖K099**”的金杯救护车有套牌、报废嫌疑,正沿颍河西路向西二环路方向行驶。大队值班室接警后,紧急调度三中队布控,于17时40分左右在西二环路口将该车拦截。经上网查询,发现查获的救护车与“皖K099**”登记信息从外观、车型均一模一样,但达不到报废标准,经对车辆进一步仔细检查比对,民警发现与登记的发动机号等信息不一致,虽达不到报废标准,但车辆状况相当差,当即将车辆依法扣留。随后对驾驶员询问时得知,该车属于阜阳市某医院,所套车牌是该医院的另一辆正常使用的车辆所有,由于近年医院最近效益不佳,为了增加抢救病人的能力,又购买一辆与原车同厂牌、同型号的二手车,装饰成与原车一样的外观同时使用,用于抢救伤员、接送病人。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收缴挪用牌照、对驾驶员依法处罚1000元,并通过卫生主管部门向该医院发出公函,要求该医院立即停止这辆“带病”救护车的“非法行医”活动。(曾浩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