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原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大街支行行长周利民、会计刘怡冰(女)相互勾结,5年间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虚假金融凭证骗取储户存款达4亿多元,该案是建国以来陕西最大的金融腐败案。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核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周利民、刘怡冰死刑的刑事裁定。 12月12日,省高院刑二庭3名法官及西安中院两名法官前往看守所向周利民、刘怡冰送达并宣读了判决书。
上下勾结狂揽4亿多元
38岁的周利民原系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大街支行行长,刘怡冰原系该行会计、信贷内勤。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周利民和刘怡冰合谋,以高息存款为诱饵,采用私拿空白存单、私盖印鉴、给储户出具“大头小尾”存单等不法手段,用私自制作的存单、存款证明书等虚假金融凭证骗取储户存款。2003年6月3日,周利民、刘怡冰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同年8月19日,西安市中院一审认定周利民、刘怡冰两人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周利民、刘怡冰共同或单独吸收30余个单位和近400名个人资金共计4.8444亿余元,二被告人将上述资金不入银行账,而由其个人支配、占有,扣除为掩饰作案支付高息和兑付到期存款2.7817亿余元,二被告人实际侵吞2.0627亿余元。案发后,追回赃款及二被告人用赃款购置的房屋、汽车等共折合704万元,其余1.3亿余元无法追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贪污罪判处周利民、刘怡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判决 周利民比较紧张
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12月12日上午9时,省高院刑二庭3名法官及西安中院两名法官前往看守所向周利民、刘怡冰宣读了判决书。据负责宣读判决书的省高院法官讲,听到判决时,周利民显得比较紧张,从表情上看,其情绪出现了一些波动,但不是很大,签字时手一直在发抖。而刘怡冰较为平静。从始至终,两人都没有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