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2月15日电(宋景军杨占文)据内蒙古红山区人民法院介绍,一个欠了6年物业费的小区业主被物业公司诉上法庭后,法院在执行时,发觉人去楼空,房屋已变卖,最终法院日前追回了业主共3000多元的物业欠费。
据介绍,欠费业主系赤峰市红山区新华小区一居民,1999年开始至2005年始终没有缴纳物业费,2005年末,赤峰盛鸿物业公司将这户居民诉至法庭,很快法庭判决业主败诉,并限期缴纳物业费。判决后那户居民没有及时缴纳,物业公司无奈申请强制执行。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执行时却发现这户居民楼房已卖,而且一家人不知去处。
经过执行人员几个月的明察暗访,终于将这户女主人找到,经过工作,12月10日,执行人员将这户居民3000多元的物业欠费依法追回。